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有哪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7 13:08) 点击:22 |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那么,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有哪些?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二、工程监理的权利是什么?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7、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8、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以上就是“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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