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应当符合哪些资格条件?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7 13:06) 点击:14 |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卖主设定标,招请若干个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卖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标。那么,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应当符合哪些资格条件? 一、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应当符合哪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哪些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以上就是“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应当符合哪些资格条件?”的相关内容,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该文章已同步到:
|